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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何以法治化(4)

来源:新金融世界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1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就P2P网络借贷市场而言,作为消费者的借款人和贷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监管部门,都要对P2P市场法治作出贡献。 借款人和贷款人需要具备诚实信用和

就P2P网络借贷市场而言,作为消费者的借款人和贷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和监管部门,都要对P2P市场法治作出贡献。

借款人和贷款人需要具备诚实信用和遵守合同的法治精神。借款人应当严格遵循“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原则。贷款人应当知道,虽然贷款不具有投资的风险,但借款人还本付息只是合同约定,事实上贷款照样有血本无归的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坚守的法治底线,是对自己和消费者负责,切忌触及非法集资的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要严格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经营,虚假广告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这7种“非法集资”犯罪行为。

文章来源:《新金融世界》 网址: http://www.xjrsjzz.cn/qikandaodu/2021/051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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