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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团伙专坑老年人 养老金融骗局“野蛮生长”(3)

来源:新金融世界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08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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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实上,“爆雷”机构大多没有在民政部门备案,也未享受相关补贴,而民政部门仅握有对享受床位补贴的机构采取“停发补贴”的权限,对违规机构约束

  事实上,“爆雷”机构大多没有在民政部门备案,也未享受相关补贴,而民政部门仅握有对享受床位补贴的机构采取“停发补贴”的权限,对违规机构约束力度小。“即使发现未登记机构收了老人,民政部门难以执法,更担心驱散老人会引发稳定风险。”中部省份一位民政部门工作负责人坦言。

  甚至部分养老机构在“爆雷”前,民政部门也曾对其开展过相关专项排查,但这些机构的营销团队大多游击式拉客,安排老人入院参观时间变换不定、行迹隐蔽,职能部门很难开展“蹲守式”监管。

  “爆雷”机构大多私下收取现金、打入负责人私人账户,不走公司账务,甚至定时销毁收账记录,财务渠道难以审查。而且,一个养老机构下设好几套营销人马、多个签约主体,即使某个渠道、团队被举报,立刻又能换个名头“卷土重来”,难以清查。

  “某涉案非法吸收10多亿元的养老机构,早在多年前民政部门就已察觉,并多次报告给金融、公安部门,但骗局并没有被及时阻断。”一位民政部门负责人坦言,部分职能部门秉持“不管还不会出事,一管立即就会‘爆雷'”的观念,认为一旦公开信息或阻断机构非吸,会引发老人集中挤兑,特殊群体的安全、稳定风险难以防控。因此,相关部门“只能约谈负责人”,但这样的告诫基本没有任何效力,执法也沦为空谈。

  兼顾产业公益性和盈利性

  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尚处于不成熟阶段。业内人士表示,养老行业乱象与其当前的发展困境有关,要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根本在于平衡公益性与盈利性,促进养老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湖南葆真堂健康养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志勇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相关项目建设,让正规养老机构能够顺利落地。

  加大养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从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信贷方式等方面入手,提升正规民营养老机构融资的可获得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在现实操作中,如何明确限制性条件,并保证养老机构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是一大难点。

  大量案例表明,养老行业非法集资金融骗局“病毒式”传播的形势,暴露了监管“盲点”。针对养老产业高发的金融风险,要出台“带牙齿”、可操作的监管政策。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事后惩处往往侦办、审查时间长。同时,集资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处置困难,追回资金比例低,与老人期望值差距甚远。“加强全过程监管,防患于未然才是重中之重。”中南大学社会学教授李斌说。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朱国玮建议,养老机构领域亟待建立起民政、金融、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间的“监管共同体”,明确事前审批、事后经营、日常督察、打击惩处“全流程”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和追责办法,建立起部门协同、行政管理的细则流程,将防范类似案件“爆雷”纳入部门考核,杜绝官员为风险机构“背书”“站台”行为。

  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在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的同时,提高明辨真伪的能力最能直接保障自我利益。在选择养老机构入住时,要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未在市、县(市)民政局登记的养老机构,不入住、不投资。此外,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项目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形式超额收取养老费用,并畅通咨询、举报渠道。

  (本稿由记者史卫燕、谢樱、白田田、李紫薇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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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金融世界》 网址: http://www.xjrsjzz.cn/zonghexinwen/2021/0408/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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